AEO,“经认证的经营者”的英文缩写,被称作全球贸易的一张“绿色通行证”。有了它,企业通关速度可以“捷足先登”,贸易成本又能“胜人一筹”。
4月16日,《海关总署关于增加高级认证企业便利措施促进外贸质升量稳的通知》发布。在原有管理措施基础上,海关总署向高级认证企业(AEO企业)推出4个方面17项措施。
这些举措将给AEO企业带来哪些新便利?
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司长林建田介绍说,作为海关最高信用等级企业,AEO企业可以享受优先办理、减少监管频次、优化服务等一系列优惠管理措施,有效降低企业国际贸易成本,提升国际竞争力。
特别是在境外互认国家(地区)通关时,AEO企业可以适用较低的单证审核率和进口货物查验率、对需要实施查验的货物给予优先查验、指定海关联络员负责沟通处理企业在通关中遇到的问题、在国际贸易中断并恢复后优先通关等。
在已出台的5大类共28项便利措施的基础上,此次新增的17项便利措施,概括起来包括“两降低两提升”四个方面。
降低检验检疫监管频次——明确降低出口食品、化妆品检验检疫抽批比例,降低出口生物材料查验比例,简化出口水产品企业备案注册流程、缩短备案注册时间等6项措施;
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——增加延长适用主动披露时限至1年以内,引入信用承诺,扩大便利措施适用范围等4项措施;
提升便利措施智能水平——增加扩大AEO数据自动交换范围,优先纳入智慧海关相关应用场景改革等3项措施;
提升精准服务企业水平——增加海关提供“一对一”协调服务,优先提供海关外网应用服务,将跨境电商AEO企业纳入关企协同共治范围等4项措施。
其中,针对企业最为关注的“申请免除税款担保”诉求,新一批便利措施在降低企业进出口成本方面新增“有条件地开展AEO企业申请免除税款担保试点”予以回应,从而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,降低生产经营成本。
“17项便利措施推动AEO企业享惠内容更丰富、措施更实惠、落地更智能、服务更高效。”林建田说,经评估,这些措施将进一步助力企业提升经营效率、降低贸易成本、激发经营主体活力,在“智慧海关、智能边境、智享联通”的贸易安全与通关便利化的普惠格局中,实现AEO企业特惠水平“水涨船更高”。
近年来,海关总署稳步扩大AEO国际互认“朋友圈”,助力我国企业“走出去”。
海关总署企业管理和稽查司副司长朱昉介绍,截至今年3月底,中国已经与新加坡、欧盟等26个经济体签署AEO互认安排(协议),覆盖52个国家(地区),互认安排(协议)签署数量和互认国家(地区)数量居全球双第一。
海关数据显示,2024年一季度,AEO企业查验率降低至常规管理措施企业查验率的18.9%。截至3月底,全国AEO企业为5860家,占有进出口实绩企业数量的1.19%,直接贡献我国36.31%的进出口额,为我国发展外向型经济发挥了积极作用。
林建田表示,下一步,中国海关将不断加大AEO企业培育力度,尤其加强对专精特新“小巨人”企业、单项冠军企业等培育力度,支持其成为AEO企业,扩大AEO企业范围;将持续提升AEO企业含金量,扩大AEO企业享惠覆盖面;还将高水平推进AEO国际互认合作,进一步扩大AEO互认国家(地区)数量,与更多国家(地区)实现AEO互认数据自动交换。
今年5月8日至10日,第六届全球AEO大会将在深圳召开,这是中国首次举办AEO领域最高级别的全球性会议。
此次大会将搭建共建共享平台,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,推动AEO制度全球互认与协调,促进包容和可持续的全球贸易。
林建田表示,中国海关将以承办此次大会为契机,深化与世界各国海关在AEO领域的合作,不断扩大AEO企业互认享惠范围,为外贸企业搭建更为广阔的国际舞台。